本文將會以三個大主題來討論我的讀書心得,分別是我覺得有趣的地方、疑惑的地方,以及這本書啟發我思考自己正在學義大利文的心情與心得。

 

  我覺得有趣的地方有四個,第一個就是進入當地時的方法,藉由指著一個物問被研究者這是什麼,從聽到發音到了解單字進而成為一個句子。這樣的田野方式真的讓我非常的驚奇。而且這樣的方式還亟需良好的聽力、耐心以及歸納的能力,真的讓我對語言學的田野方法大開眼界,也相當的佩服語言學家。

  而作者的個性雖然很自傲,諸如妻女得瘧疾時仍不相信皮拉哈人的建議,仍堅持吃傷寒的藥。或者是明明知道大雨一直下有很高的機率會沉船,但是不予理會甚至等早上醒來聞到空氣中怪異的氣味,依舊佯裝沒是進行早上的例行事項,直到皮拉哈人出聲提醒他(在這方面我很是訝異作者在生態保育方面的無知,難道他不知道油進入到河水中會造成嚴重的生態破壞嗎?難到他沒有意識到自己身處一個急需保護生態的亞馬遜河地區嗎?)。但是在嚴肅的和他的老師討論信仰的議題,經過百般思索後,他決定放棄自己過去數十年來的信仰。我認為這是一個相當震撼的事情,尤其是在美國這種宗教氛圍濃厚的國家、在這種背景下成長的人(並不全然的指基督教相當排外這件事情,而是美國人往往會訝異於你是一個沒有信仰的人這件事情)。其實我很希望他可以在這方面詳加描述,但這終究是語言學家在田野地的故事以及語言學家的研究成果發表,並非陳述Daniel Everette個人生命史的自傳。但是這邊涉及一個問題是,他是拿著教會的錢、教徒捐的錢前往皮拉哈部落,到最後他放棄信仰,這樣是否會牽涉到宗教倫理學的問題?很抱歉這邊必須承認我並非宗教問題和倫理學問題的專家,甚至對於這兩者的了解不是很深,但我想表達的是這樣的行為是否背叛了教會?他確實背叛了信仰沒錯──即便我不是基督教徒,我仍這樣覺得──但是除了個人性的信仰之外,他背棄的是俗世的、龐大的、組織的、曾經幫助他的教會。這樣真的沒有關係嗎?他是否受到教會的嚴正抨擊呢?真的讓我很擔心他之後的是否會面對到的一些困境和責難。

  第三個則是社會習慣來自於語言特性這一點,我認為這樣的結論讓我相當驚訝,因為我一直認為是社會習慣導致語言特性的(p.257皮拉哈人不耳語是因為耳語沒有辦法帶出聲調,難以了解語意)。在我之前的認知是,先會有一個成熟的社會才能漸漸發展出一種成熟的語言。我想這個想法有兩件事情需要修正,第一是社會和語言有可能是同時演進的,甚至有可能是不同語言造成了不同的社會習慣。第二是真的有一個所謂被認為「成熟」的社會或語言嗎?或者只是我一廂情願而已?

  最後一個讓我感到有趣乃至於慶幸的是,即便義大利文有四十幾種動詞變化,但它仍舊比皮拉哈語言簡單很多!這讓看完書的我信心大增!

 

  接下來讓我比較有疑惑的就是第258頁第四段的論述和後續爭議,「這些言談方式顯現文化如何影響語言。如果我不知道言談方式,就無法選擇適當的文化手段,以特定的言談方式來傳遞不同型態的資訊。要完整描述皮拉哈文化,就得把他們傳地神靈訊息、私密訊息的方式都納入討論。言談方式的功能是屬於文化上的。也就是說,要解釋皮拉哈語中數量極少的音位,以即當年幾乎讓我抓狂的子音自由變異彈性,都必須先掌握文化上的意義。」

  我不能很理解,為什麼「言談方式」顯現的是文化?我認為言談方式就是語言的一部分,言談方式和語言不能脫鉤的。就像義大利文會有「尊稱(darsi del Lei)」一般,這是語言的一部分,不一定是社會的一部分,難到語言中沒有尊稱的國家就沒有尊重年者長的習慣嗎?或許有些狀況是這樣,但我不認為這種狀況是普同的。

  甚至我認為肢體語言也是語言方式的一種,但是它也可能是「文化的」。誠如我在演講心得中所寫的,我的朋友從法國回來後,講話時手部的動作會特別的多,而義大利文老師也曾花約莫十分鐘和我們講解手勢在義大利人溝通時扮演的重要性,以及教導我們在講特定單字時可以配上什麼樣的動作,像是un po’(一點點、接負面語意的單字)可以配上兩手的大拇指與食指接在一起形成一個圓圈(就像是比出三的手勢),往前一伸、一點。這就是義大利人在講un po’時常常配上的動作。

 

  最後則是這本作品引發我思考在學習義大利文時所面對的狀況。像是「宵夜」,義大利文中最相近的翻譯是la speghettata di mezzonotte。因為他們並沒有正式的宵夜的觀念,比較像是隨時隨地都在吃東西。除了宵夜之外,咖啡也是,在美國很多時候只要講coffe就可以獲得一杯咖啡,但是在義大利,通常講caffè不太有人會理你,而是要講espressocaffè ristrettocaffè lungocaffè macchiatolatte macchiatocappuccino等。而表達愛的時候,義大利人陳述的方法也不一定是我們熟知的Ti amo.(直翻是:你我愛,換成中文語序是「我愛你」),而會是Voglio molto bene a tu.(直翻為:我想要很好對你,換成中文語序是「我想要對對你很好」)。義大利人用Voglio molto bene a tu.表示對一個人、動物的愛,是比較輕鬆的語氣。就像是日文一般,若是感情未深,就直接講出「わたしは、あなたを愛しています。」或者是”Ti amo.”可是是嚇壞別人的。最後,在沒有明顯介系詞的中文裡面,我一直無法理解義大利文的介系詞是何等精妙,只能用英文的文法去理解。但其實兩者的差異也相當大,像是「去火車站」的英文是’’go to the train station”,義大利文的去車站是”andare a stazione”;「去博物館」則是”go to the museum””andare in museo”。明明都是去一個地方,為什麼一個地方用a、另外一個地方是用in呢?這涉及義大利文的介系詞是有意義的,而這邊就不多加著墨。這些文化的差異給我帶來很多的文化震撼,但如果我不是有一個native speaker的義大利文老師,恐怕我不能理解期中的緣由。

  很多時候我們必須生活在當地才能了解這些幽微的差異,這也是我相當敬佩語言學家的部分。正如同Daniel Everette,語言學家前往的常常是陌生未知的領域,也許不帶被研究者上天堂,但帶我們開拓知識的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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